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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 2023- 12- 22 10: 07浏览次数:

遂宁市安居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听证会公告

遂宁市安居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现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2号)第九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本部门就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将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

二、听证地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遂宁市安居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

四、听证代表范围:邀请或依申请选定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等参加。

五、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3年12月22日前持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前往遂宁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名并填写申请表。(联系人:胡恩荣;联系电话:13778701701)。

六、听证举办机构:遂宁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二)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我区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3分钟,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四)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五)听证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信息来源: 安居区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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